2017年6月23日,全国首例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在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宣判,12名被告人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向投资者分析、预测并推荐、销售“新三板”股票,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5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法院的判决言犹在耳,近日,又有多名新三板投资者向证券时报记者爆料,遭遇新三板市场投资骗局,少则数十万,多则数百万的资金被套,前途未卜。
“美女”推荐新三板股票
2017年初,一位名叫钟恬的“美女”,通过微信搜索到常晋,“钟恬”的头像是一位看起来温柔可人的“白富美”。日常钟恬和常晋插科打诨,“互诉衷肠”,偶尔在堵车的时候,拍出堵车长龙,不经意间漏出豪车车标,并透露自己投资新三板股票赚了大钱。
常晋主要在福建做日化生意,也有一些积蓄。两人认识数月后,有一天,钟恬告诉常晋,新的投资机会来了,她有“内幕消息”,得知新三板公司利伟生物(836185)即将上市,现在买入未来就是几十倍的收益,她准备投资,并把“赚的钱做公益”,还力劝常晋加入这次“发大财”的机会。一段时间的交流下来,常晋觉得这个“美女”人美心好,逐渐建立起信任,对投资表露出兴趣。
因为从未接触过资本市场,常晋没有股票账户,更不是新三板合格投资者。“贴心”的美女,还帮常晋找了过桥资金,做了会计从业证明,伪造资料开了新三板交易账户,“过桥资金加上会计证明,一起花了21000元”。股票账户开好以后,2017年下半年,常晋在“钟恬”的指导下,分多次在二级市场通过协议转让,以15元/股左右的价格,买入利伟生物股票,累计耗资约50万元。股票买入后,钟恬便很快以“出国进修”,可能很长时间联系不方便联系为由,基本中断了与常晋的联系。
类似的问题还发生在河北的李营、江西的小夏、上海的周波等数十名投资者身上,他们均为通过“美女”,或层层转介绍的“朋友”等,通过代持、垫资开户等购买的新三板股票,据证券时报粗略统计,仅记者联系到的这部分投资者涉及的金额就达上千万元。
离上市还很远的“IPO概念股”
他们购买的股票,除了利伟生物、正信光电,还有隶源基(838908)等,无一例外,推荐的人都告诉投资者,这些股票在准备IPO,“能赚几十倍”。
据常晋事后分析,这些“美女”加了好友之后,会“不经意”地打听自己的身家,以及对资本市场的熟悉程度,然后“对症下药”。被他们欺骗的投资者,比较统一特征是,基本上没有接触过资本市场,不了解IPO的条件,以及拟IPO公司中复杂的门道。
在察觉到有异常之后, “找了对股票比较熟的朋友一看,这个公司短期内根本没法上市,我们开始担心了。”常晋说。常晋买的利伟生物,2017年营业收入1842万元,亏损近500万元,相比上年营业收入略有上升,净利润盈转亏。2017年8月,利伟生物直接公告声明,公司没有IPO计划,也未发布IPO消息。2018年初,常晋由于资金周转需要,急需将股票出手,发现想卖却卖不出去。
其他涉及的部分新三板公司,如正信光电和隶源基,截至发稿甚至仍未发布2017年年报,部分投资者得到的消息称,两家公司在准备摘牌。从过往业绩看,正信光电业绩最好,2016年营业收入近23亿元,净利润近2亿元;隶源基2017年业绩快报称,当年营业收入4.5亿元,净利润3800万元。其中隶源基2017年8月25日,与联储证券签署了IPO合作框架协议,尚未进入上市辅导。正信光电尚未发布关于IPO的任何公告,但是互联网上关于正信光电“完全符合主板上市条件”、“即将IPO”的信息满天飞,发布这些消息的背后,毫无例外,都是在推荐新三板股票。另外,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2017年8月14日,隶源基也曾发出一份声明,表示有不法分子伪造及冒用公司名义进行股票转让,并称公司已经报案。
近段时间,投资正信光电的李营得知公司可能会摘牌后,紧急联系了当初推荐他买股票的人,对方依然坚称,就算公司退市,要么会直接上市,要么被并购,收益仍然会十分可观。为核实相关信息,记者多次拨打正信光电和隶源基公布的信披负责人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有资质推荐新三板股票吗?
在常晋和李营购买新三板股票背后,两家公司的身影逐渐浮现。
其中,据常晋介绍,向其推荐股票的钟恬自称来自北京的一家资管公司,他的朋友也去过此公司。证券时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该公司,公司却表示“有新三板挂牌方面的业务,但是没有通过微信等向客户推荐新三板股票的业务,不要上当受骗”。公开资料显示,该资管公司曾在多家招聘平台,招聘“网络销售(高薪+高提成+双休)”,岗位职责包括:通过网络渠道等社交工具与客户沟通;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投资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投资问题,挖掘客户“潜力”;促成有意向的客户签约成单等。对于公司表示没有推荐新三板股票的业务,常晋认为,是因为最近找公司闹的投资者比较多,公司开始谨慎了起来。
而据李营调查,向他推荐股票的人,是重庆某企业咨询公司的员工。在该咨询公司的招聘信息里,记者发现,其招聘职位包括股票配资经理、基金经理、股权销售经理、新三板销售经理、投行经理等。一位疑似该公司销售人员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推介内容显示,公司“是重庆地区专注股权、股票领域的专业服务性机构”,业务范围包括:IPO咨询、股票企业咨询,针对新三板Pre-IPO企业股权的转让、市值管理、股票配资、期货投资等。记者致电该咨询公司,对方表示公司确有通过微信等,向客户推荐新三板公司股票的业务。但是查询工商登记,其经营范围,并不包括投资、证券类业务,仅包括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广告等。针对公司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涉嫌违规推介股票等问题,接听记者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
或可通过券商维权
在静安区法院对非法经营新三板股票案的判决中,官方披露,被告人控制多个新三板股票账户,从相关新三板挂牌企业原始股东处低价受让或通过定增方式取得股份,指使销售利用网站、微信、QQ等招揽客户,宣称相关股票即将转板上市、升值空间大,诱骗投资者,甚至为大部分投资者垫资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而后被告人便通过内部转让方式将股票价格抬高,再诱使投资者高价买入赚取价差,总涉案犯罪交易金额达4348.8万元。这和前述大部分投资者遭遇的问题有一定相似性,因此认为上当受骗的投资者们,也开始维权,甚至要去证监会、股转公司等监管部门“找说法”。
对于此类问题,证监会在2016年就进行风险教育,希望投资者警惕新三板投资骗局。同时,证监会在风险教育中曾表示,投资者涉及的此类纠纷,多属于民事问题,不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内。但相关公司引诱投资者交易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因此,监管部门建议投资者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但是在实操中,“一般有合同,公安机关不会直接受理,就要去法院。” 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姜丽勇对记者分析,如果想通过法院证明交易无效,那就要证明自己在交易中受到胁迫或欺诈。
胁迫的可能性非常小,欺诈的话,因为股票确实已经交易到投资者账户内,如果是正常的交易行为,法院一般不会判定交易无效。
因此“垫资开户和伪造证明开户是一个比较好的突破点”。姜丽勇介绍,不管是垫资开户,还是伪造会计从业经历开户,都涉及券商对开户资料的严格审核责任,“虽然投资者自己有责任,但是券商监管不严,甚至明知道投资者不符合开户条件还内外勾结的,问题更严重。”这种情况下,向管辖地证监局举报,证监局对券商进行了行政处罚之后,再去法院起诉,说明自己受到欺诈,可能会奏效。
另外姜丽勇认为,推荐股票的企业、机构是否涉及超范围经营,这一点对投资者维权,意义并不太大,因为超范围经营处罚非常轻,比较严重的是上述静安法院判例中的,《刑法》上确定的“非法经营罪”,此罪名立案条件比较苛刻,操作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