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第一路演了解,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拟实施本次股票发行。 据了解,1、发行对象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嘉兴科蓝光荣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名机构投资者。其基本情况如下:2.发行对象适当性根据2017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第四条,《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等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嘉兴科蓝光荣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18年6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基金编号为SCZ751,属于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为合格投资者,不属于持股平台。3.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公司现有章程规定,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公司股东出具承诺,“1. 本人/本公司自愿放弃本次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2. 本人/本公司于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完成前不进行股份转让。”因此,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在册股东均不享有优先认购权。根据《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相关规定,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等政府部门公示网站公示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相关监管部门的黑名单,截至本次发行方案公告之日,方迪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据了解,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元/股。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上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本次发行目的等多种因素。 据了解,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875,000股(含1,875,000股),融资金额不超过7,500,000元(含7,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