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第一起债券违约至2018年10月30日统计截止,国内共计87家发行主体的189只债券发生实质性违约,其中147只为公募债,42只为私募债。违约的公募债中有38只在违约之后得到了全额或者部分兑付。违约兑付资金来源主要有:
(1)自筹资金,包括以自有经营资金偿付、自有资产转让变现、抵押贷款或借款等,涉及中富、山水、宏达、雨润、奈伦、川煤、中城建、宁上陵等8家发行主体的17只违约债券。一方面,经营情况好转可能使得企业之前的违约债务得以偿还,比如山水受益于水泥行业景气度的回暖,违约债务开始逐步达成和解。依靠资产变现或者抵押则需要关注资产的质量及变现能力。
(2)政府协调或国有资金支持,通常包括政府参与协调下的再融资和具有国有背景的资金的支持,涉及二重、中钢、亚邦、宏达、华昱、奈伦、川煤、江泉等8家发行主体的11只债券。政府协调或者国有资金支持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认可公司经营状况,愿意解其燃煤之急,如华昱股东中煤对华昱的支持,江苏信托对亚邦的支持等,另一类则是出于“维稳”的目的,防止违约对当地就业、以及金融市场产生的负面影响。
(3)第三方代偿,指引入新投资人接手违约债务,涉及3家民营发行主体协鑫集成、中科云网、博源集团。与政府或国资机构接手违约债务不同,政府以救助为主要目的,而第三方代偿通常以盈利为目的,具有优质低价壳资源的上市公司更易通过这种方式实现债务偿付。